7月28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为了更好的满足高效单晶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保证公司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和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签订了长单多晶硅料采购合同。
据公告,合同采购量合计91,080吨,若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公布的2018年7月第二周的多晶硅一级致密料均价8.81万元/吨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0.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72%。
本次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采购,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锁量不锁价、按月议价、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保障公司多晶硅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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