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质监局11月20日发布;烟台市质监局关于2017年第三批产品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8-10月,烟台市质监局对床上用品、服装服饰、木材加工产品、家具、纸制品、珠宝首饰、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压延加工品、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品、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汽车及零配件、电气机械和器材、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废弃资源加工品等18个大类、42个小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23家企业的223个批次产品。
其中空压机1个批次产品,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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